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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稿件来源:泾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4 16:36:37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21日,将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档案馆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香水镇党委所辖泾河社区、香水社区、百泉社区党支部开展直接巡察,对兴盛乡党委所辖红旗村、香水镇党委所辖城关村、黄花乡党委所辖平凉庄村党支部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兰林广

  副组长:吴爱红 马博宇

  巡察对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县档案馆

  联系电话:17809595201

  电子信箱:jyxxcb0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惠福俊

  副组长:马 勇 赫福成

  巡察对象:县财政局党组、县工商联党组

  联系电话:17809595202

  电子信箱:jyxxcz0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禹伯鹏

  副组长:慕容刚 者 兰

  巡察对象:县人民法院党组

  联系电话:17809595203

  电子信箱:jyxxcb03@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李存慧

  副组长:惠玉龙

  巡察对象:泾河社区党支部、香水社区党支部、百泉社区党支部、红旗村党支部、城关村党支部、平凉庄村党支部

  联系电话:17809595204

  电子信箱:jyxxcz04@163.com

  巡察组受理信访反映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21日,受理来电来访为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泾源县委巡察办219室转交第一(或二、三、四)巡察组,需注明转交的具体巡察组,收信地址:泾源县行政中心219室,邮编:7564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也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实名或匿名反映问题,匿名反映问题不记录、不验证个人有关信息,巡察组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各巡察组进行监督。

县委巡察组信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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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泾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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